在装修过程中,徐先生无意中发现了他家使用的木地板,清单上标明为260元/平方米。同品牌同规格的木地板,160元一个,建材超市。仅此一项,他就多付了近4000元。他调查了单子上所有的商品,发现价格比市场价高15%-30%左右,这意味着他在装修上多花了近2万元。
徐先生找装修公司讲道理,但装修公司可以用不同的进货渠道来搪塞。他想变更合同,提出自己购买剩余材料,被装修公司拒绝。为此,装修后,徐先生拒绝向装修公司支付最后一笔1.6万元。装修公司也没怎么纠缠他,付款期限刚过,他就被告上了法庭。经审理,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,诉讼以徐先生败诉告终。
他吃了亏,官司输了,让徐先生百思不得其解。他以合同诈骗为由,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对方退还差价,等额赔偿。在审理过程中,装修公司提供了所有采购材料相同价格和数量的发票,合同中没有规定材料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。最终认定装修公司合同诈骗的理由不成立,驳回了徐先生的诉讼请求。
对此,法律专家认为,许先生在签订合在合同所附的材料清单中写明“商品价格以当月市场价为准”,或者在签订合同前知道市场价,就不会遭受哑损。
◆律师提示:合同材料的装修存在很多风险
装修一般有“包工包料”和“保洁工”两种方式:“包工包料”是指装修队负责提供相关装修材料和施工;“合同清理”是指材料由业主提供,装修队只负责施工。实际上两者也有差距,装修队提供一些材料,业主提供一些材料。